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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一建建筑实务

建筑工程类考试 2015-03-03 易哈佛-建筑组整理

1、(单选)

下列关于认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B.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正确答案是A,

解析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故选项A正确。


2、(单选)

施工企业不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欲提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申请应从企业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期限的天数是(    )。

A.15

B.30

C.45

D.60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正确答案是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故选项D正确。


3、(单选)

某工程由甲公司承包,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都不是甲公司的职工,而是丙公司的职工。甲公司的行为视同(  )。

A.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B.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C.与他人联合承揽工程

D.违法分包


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故选项B正确。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4、(单选)

甲设备租赁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应按照乙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起重设备租赁给乙,乙支付租金。在乙使用起重设备中发生了故障,并及时告知甲和国外出售商,而国外出售商不履行修理义务。此时,应行使索赔的权利的是(  )。

A.甲设备租赁公司

B.担保人

C.乙建筑工程公司

D.代理人


正确答案是C,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而答案A设备租赁公司为出租人,与题意不符;答案B、D分别为担保人和代理人,在题中没有出现。只有乙建筑工程公司为承租人,可以行使索赔的权利。故选项C正确。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5、(单选)

关于建设工程分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B.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C.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D.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同类企业


正确答案是D,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故选项D正确。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6、(单选)

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甲公司5辆汽车。工商局实施该项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扣押汽车期限为90天

C.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扣押车辆

D.要求甲公司承担车辆被扣押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


正确答案是C

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选项C正确。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7、(单选)

住所地为A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为;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向甲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甲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委托;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发现乙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关于该案件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

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C.由

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D.

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是A,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应由委托法院行使。故A选项正确。


8、(单选)

根据《合同法》,不属于承诺构成要件的是(    )。

A.承诺需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B.承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要约人

C.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D.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


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条、23条及第30条的规定,承诺的构成要件包括:(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因此A、C、D选项可排除。《合同法》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并不要求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要约人。故B选项为正选项。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9、(单选)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为节约招标成本,建设单位可以将工程分成几个小的项目分别直接发包

B.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全部的工程分别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企业

C.除总承包合同约定外,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D.分包单位可将非主要作业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正确答案是C,

解析

《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因此B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

《建筑法》第29条还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D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10、(单选)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是(    )。

A.施工企业在其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自建自用的工程

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

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工程

D.经济适用住房工程


正确答案是D,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三条进一步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了“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因此D选项为正确答案。而A、B、C选项的情形属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经过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情形。《招标投标法》第66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8条也有相关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2年2月1日起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9条更加明确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请考生在今后复习时注意新的法律规定。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11、(单选)

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    )负责。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C.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D.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P76


12、(单选)

下面关于抵押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当事人不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B.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C.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

D.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正确答案是A,

解析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故应选A。


13、(单选)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  )时设立。

A.合同签订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正确答案是D,

解析

重点掌握不动产物权生效的一般原则。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D项正确。

考生复习此类知识点时,要注意不动产物权生效的一般原则,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不动产的抵押权设立应适用不动产物权生效原则,即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4、(单选)

甲乙采购合同约定,甲方交付20%定金时,采购合同生效。该合同是(  )。

A.附生效时间的合同

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终止时间的合同


正确答案是B,

解析

首先,应当明确如何区别所附为“条件”或为“期限”。若所附为“条件”,则该“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而若所附为“期限”,则该“期限”必然会到来。

题目中,双方约定由“甲方交付定金20%”,此所附为条件,不为期限;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故所附为生效条件的合同。B项正确。


15、(单选)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中,不能优先受偿的价款是(    )。

A.施工人员的报酬

B.实际支出的材料价款

C.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D.发包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是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好的建筑考试题库http://www.ehafo.com/

D项正确。


学员心声
[2014-12-19 18:29:50]錢芣湜問

手机里面复习非常方便,拿本书复习太不方便了。易哈佛手机版我觉得很好用!

[2014-12-10 11:29:48]↘洛水つ忆殇

曾经我考试的时候会在论坛上逛逛,也下过一些复习的课程,但是复习的效果都不明显,直到我了解到易哈佛,就购买了,针对重点考点来复习,效果挺好~

[2014-12-09 00:55:54]cxjtank

考试之前都还一直担心,很怕易哈佛没有这么好,现在想来我都是在瞎操心了,易哈佛有这么强大的师资力量,怎么可能连套考题都拿捏不准

[2014-12-06 17:10:27]∮蓝馨♂雨№

今年已经是第三次考了,看了你们评论和介绍太好了才决定买,不过资料内容确实很不错。考试也顺利,目前处于等待阶段。

[2014-12-05 12:46:18]缘份的天空

从题型、题量、知识点等各方面来说,易哈佛起到非常的棒的学习效果,我今年考的非常理想

[2014-12-02 10:24:38]芯爱~

考完呢,过来分享经验,我的经验就是考前冲刺阶段坚信易哈佛,精准、高效、到位!易哈佛肯定有最强的师资力量,必考点提炼的非常准确到位!

[2014-12-01 13:01:10]虫虫

很荣幸能遇到易哈佛,我还是在百度贴吧里面知道了解易哈佛的,后来拨打热线电话客服又详细的给我讲解了易哈佛,考试过程中易哈佛也起到了作用,每科的考点命中率都很高。

[2014-11-25 09:27:27]燕子

第一次相信网上卖的资料,很意外资料是真实靠谱的,我在复习过程中档我做错题之后都会做个记号,在空白处写上这道题的知识点和考点,然后在考试大纲中找到相应的内容和要求所掌握的程度,认真的复习,考试中很轻松的解答每道考题!

[2014-11-24 20:47:20]答案

电子档真的对我太适用,随便导在手机或IPAD都可以,方便携带,更容易提高复习效率。必考点都非常精准,我当初没有选错,现在想想都觉得我的眼光真的很好

[2014-11-24 12:49:42]や豳魂潇靜ヾ

真的非常适用,题目很精准,重点考点都归纳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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