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中傣医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景洪市中傣医医院
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景洪市中傣医医院计划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个岗位6人,具体聘用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景洪市中傣医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 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8周岁(放宽年龄的岗位除外),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9日;
- 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 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 现役军人;
- 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来电及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12:00—3月18日18:00。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景洪市中傣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文件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单位指定邮箱(以报名材料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邮箱:1808817606@qq.com;咨询电话:0691-2262139,周老师:13320483998,邓老师:18206924823。
-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及顺序整理:
(1)《景洪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4);
(2)毕业生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7)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8)在校期间各学期完整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须提供学分绩点(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9)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10)承诺书(附件5)。
-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按报名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在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于2人(含2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超过2人,将安排面谈,并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面谈
面谈由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面谈考核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求职动机、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社会实践、学习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健康状况以及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等。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谈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评分不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评)环节评分为最终成绩。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工作组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信息是否相符进行审核。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教育部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资格证书、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评)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专业测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1轮。
(六)面试(或专业测评)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或专业测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
面试考核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或专业测评)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面试考核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结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时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轮。
(八)体检
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根据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应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轮。
(九)考察
考察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实施。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或专业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轮。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分别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最低服务期限内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八、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招聘与校园宣传工作,现定于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五行广场,12日(星期四)在昆明医科大学开展校园宣介会,现场将接收简历、解读招聘政策、开展答疑交流。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由景洪市中傣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景洪市中傣医医院:0691-2262139
监督电话: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31449
景洪市卫生健康系统 0691-21267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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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中傣医医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