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4-16 16:17

清流县总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清流县总医院

所在地区
福建省 · 三明市 · 清流县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4-16 08:00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因工作需要,清流县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名。

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图片

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22日(周三)17:30(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清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楼三楼)

提供材料:报名者可进入医院官网(www.qlxzyy.cn)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或成绩合格单(报考护士岗位者)及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咨询电话:0598-8793565(人力资源科)

网络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清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fjqlxzyyrlzyk@163.com(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清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编:365300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护理岗位采取技能操作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各占50分;非护理岗位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各占50分。

(一)技能操作考试(护理岗位,50分)

操作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08:30(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场)

操作内容:静脉输液、心肺复苏、氧气吸入技术随机抽取1项。

操作地点:清流县总医院技能训练中心(病房10楼)

(二)理论考试(非护理岗位,50分)

  1. 考试内容:卫生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收费员为综合基础知识。
  2. 考试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00(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场)
  3. 考试地点:清流县总医院多功能学术厅(门诊4楼)

(三)加分

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得分加上加分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加分标准(封顶5分)

①学历高于应聘岗位要求的,每上升一档加1分;

②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每满1年加0.5分;

③参加本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每次按照省、市、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分别加2、1.5、1、0.5分。

考试加分证明在2026年4月28日12:00前交人力资源科,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四)面试

  1. 考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对象进入面试。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 考生总成绩由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加分和面试成绩累加。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若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协审 拟录用人员协审。

(七)公示 公示招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予以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本方案解释权在清流县总医院,若有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