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5-10 09:01

安陆市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合格人员的公告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孝感市 · 安陆市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5-09 08:00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5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层次)就业衔接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24〕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陆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决定计划考核招聘已履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考核招聘已经履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名,工作岗位为我市乡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1《安陆市2026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持有与安陆市卫健局、安陆市人社局签订的《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完成《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履约服务(服务期限截止2026年7月1日)且服务期内考核合格;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规定需自愿在乡镇卫生院服务。

(六)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安陆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15室。
  3. 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定向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履约年度考核表等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4.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审查通过人员面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卫健局配合完成。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1.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3.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 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上实地进行,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安陆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培养。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陆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12-5260944

市卫健局人教股 0712-5252022

附件:1、

2、

安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安陆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6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