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2026年上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妇保院院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妇幼健康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表格内容]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美容科医师 1 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需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美容主诊证) 临床医学(皮肤与性病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口腔科医师 1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超声科医师 1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需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本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一)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门诊五楼医务科
联系人:易涛涛联系电话:18279293222
(二)彭泽县卫健委四楼,彭泽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409 室
联系人:骆宝红联系电话:15607921693
(三)网上报名所有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二)报名携带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 现场报名:本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等证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报名表1份(自行扫码下载打印填写)附后。
- 网上报名材料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所有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操作及面试
- 采取笔试、操作及面试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别占30%、40%、3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30%)。
-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阶段另行通知,不设开考比例,招满即止。
- 笔试、操作及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择优录用。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注:对拟录用人员因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等原因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入闱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到彭泽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
-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要服从院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附:报名表二维码。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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