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6年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辖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升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派驻至辖区内村卫生室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热爱基层、素质优良、技能过硬的卫生专业人才。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医生3名,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至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 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志愿长期扎根农村,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基本办公软件。
-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及学历要求
- 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有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服务的疾病史。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及不宜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30 — 17:00)。逾期不再补报。
- 报名地点: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四楼办公室(详细地址:西双版纳自治州景洪市普文镇文兴路10号)。
-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1份(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
-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及对基层卫生工作的认知与职业规划等。
-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与考察
-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乡村医生从业健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与录用
-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景洪市乡村医生统一管理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卫生院院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691-2461428(院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人:18087808403 王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