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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所在地区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7-13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需求情况,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于1992年批准成立,2025年加挂河北省口腔健康研究所牌子,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甲等口腔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承办口腔专业核心期刊《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

我院专业分布合理,拥有全面、完善的口腔疾病诊疗体系。目前有本部院区、中华门诊部和医大口腔妇幼门诊,建筑面积1.7万余平米,编制床位数60张,总椅位数208台。设有颞下颌关节及口面痛中心、牙外伤诊疗中心、口腔显微诊疗中心、数字化美学中心、口腔激光医学中心、牙周微创治疗中心、鼾症治疗中心、口腔颜面管理中心、整形美容中心等9个诊疗中心;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头颈外科、口腔种植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口腔全科)、口腔急诊室(口腔综合科)、口腔病理科、临床营养室、手术麻醉科等14个临床科室;医学影像科、药剂科、技工室、检验科4个医技医辅科室。为我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专业的诊疗服务,赢得了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此外,我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口腔科建设单位”“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河北省中医优势专科(口腔科)建设单位”“京津冀口腔卫生保健协作中心成员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学数字研究与应用联盟成员单位”“国际微笑列车项目A级定点医院”。我院建有“河北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口腔中医药学重点研究室”“河北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省健康口腔指导中心”“河北省口腔健康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口腔医学国际联合中心”“河北省十四五医学重点学科”“河北省口腔医学引智重点学科”。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22年度华北地区口腔科声誉排行榜中,排名第五。2025年医院获批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7.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3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岗位条件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7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规范化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http://www.hbydkq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请报名人员扫描下方的二维码。

[表格内容]

招聘公告图片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2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 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1.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发送到ydkqqyyrsc@hebm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名要求手写。

(2)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的扫描件(请将以下材料放置一个压缩包内)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1页)

②已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与所报岗位相符的课程表或成绩单。

③已取得的学士、硕士学位证。

④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⑤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人员需要提供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提供与招聘要求工龄相符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⑦手写签名的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⑧个人简历(PDF格式)。

(3)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另外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初试

  1. 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考试类别为医师类、药师类、管理类。医师类、药师类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笔试内容融合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医师类、药师类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医师类技能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技能操作,抽签决定技能考试操作考试顺序,考官当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该项技能操作考生得分,多项操作累加得分为该考生技能考试最终得分。药师类技能考试为岗位需要的相关技能考核,考官当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技能考核考生得分。

管理类无技能考试。

笔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 初试成绩:医师类、药师类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60%。管理类初试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初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在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公布。

(三)复试

  1. 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
  2. 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
  3. 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资格复审:复试前,由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70分。

(五)体检、考察

复试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的作为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岗位胜任力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岗位考察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本部,考察时间为4个工作日。岗位胜任力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官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和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64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6589(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6266643

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

本方案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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