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7-14 16:30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保健医生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保健医生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非在编保健医生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 年龄:40周岁以下。
-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证。
- 资格要求: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证,并取得保健医生培训上岗证和健康证。
- 其他要求:专业能力强,熟悉卫生保健相关文件要求,会制定带量食谱;热爱幼儿,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有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电子档材料发至电子邮箱:jmqxysyyey@163.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咨询联系:陈老师15359216993。
四、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聘用
- 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和健康证提交幼儿园。
-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和健康证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 拟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 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 拟聘人员由幼儿园统一统筹规划分配至杏苑实验幼儿园(杏北六里128号)、杏苑实验幼儿园杏博分园(杏北八里31号)。
附: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实验幼儿园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实验幼儿园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