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
因业务发展需要,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表格内容]
岗位 学历 专业 招聘人数 年龄 职称或资格要求 其他条件 内科医师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1 18-30周岁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执业范围:内科;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护理人员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护理、助产学 1 18-30周岁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 有临床护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药剂人员 大专及以上 药学 1 18-30周岁 具有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有公立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六)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 有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有意向者,可直接到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投递简历。或将电子简历(含个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发送至院邮箱:xdws168@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简历、资质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三)面试和考核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由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组织面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批
按面试结果择优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至院务会及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招聘人员名单报送至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批复。
四、医院待遇
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 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有效、通畅。
-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777-5681435(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