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的公告
黔东南州人民医院
为了更好地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支持,完善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能更好的为病人服务,不断提升我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拟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2名、编制外合同聘用心理治疗师1名 。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黔东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共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2026年度及以前高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 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精神科医师岗位如取得精神病学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的。
- 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被辞退未满5年的。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 截止报名结束时仍在服役的现役军人。
-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 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 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 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 日至7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点: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急诊6楼人事科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一)《黔东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报名表》(附件2)。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各一份。
(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及以后毕业生需提供)(2026年毕业的应届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可在2026年10月31日前提供,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制内应聘人员需提供)。
(八)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流程
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信息表中的要求,选择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填写附件2《报名表》,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由本人(或亲属)提交至院人事科,报名成功后,院人事科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归档保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特别提示:同一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予以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
(一)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考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沟通交流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 7月30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前往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的招生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并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
(三)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地点: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8月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前往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
- 精神科医师岗位:病历书写及相关综合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 心理治疗师岗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 应聘人员在考试现场监考下作答。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 +面试环节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试岗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试岗人员名单,试岗时间为一个月。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材料上报人事科。试岗采取百分制记分,试岗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视为试岗合格人员并可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试岗或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从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次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试岗考核期间由医院提供食宿。
八、体检
(一)试岗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自理。
(二)体检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
-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 经体检有传染性疾病且不适宜在临床岗位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15个工作日)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录取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该职位将不再递补。
九、政审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需进行政审,考察工作由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公告“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待遇
进院后签订聘用合同,按院内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同等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应聘人员存在提供信息不实、伪造证件证明、考试考察体检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故逾期1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试岗考核、体检及政审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五)笔试及面试均由第三方机构完成考试命题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为定岗招聘,若非因医院工作安排调整,录用人员均不允许调换科室,如应聘人员申请调换科室,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0855-8218644,0855-8218968)
附件1.《黔东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黔东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报名表》
黔东南州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