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实验幼儿园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福州市实验幼儿园因业务需要招聘有关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保健医生 1名、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 保健医生岗位职责:
(1)执行晨检(摸、看、问、查),特殊情况及时联系教师与家长。
(2)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消毒、登记并通知家长。
(3)处理幼儿小外伤,查验督促预防接种,避免漏种、复种。
(4)定期检查班级卫生保健并评比分析,组织全园消毒与环境卫生,落实 “四定” 制度。
(5)定期测量幼儿生长发育指标并记录分析,宣传护眼等健康知识。
(6)做好带药幼儿的登记、审核、服药及病情观察,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家长。
(7)与食堂协作制定每周食谱,保证营养均衡。
(8)规范管理保健室药品与用具,妥善存放有毒药物。
(9)按季节督促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10)全园人员及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协助做好安全管理。 2.保育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包括进餐、饮水、盥洗、如厕、午睡等,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
(2)做好班级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玩具、餐具及活动区域,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3)协助教师组织幼儿一日活动,配合做好教学准备,照护幼儿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4)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协助做好幼儿健康管理。
(5)与教师、家长沟通协作,传递幼儿生活信息,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任职要求
- 保健医生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
(2)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负责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4)具有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5)熟悉幼儿园卫生保健及预防疾病流程,具有一定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 保育员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
(2)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负责班级卫生,并配合教师做好保教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
(4)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5)熟悉幼儿园工作流程,有一定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录用。三、工作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南路23号福州市实验幼儿园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二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五、薪资报酬
(一)基础报酬:保健医生工资4000元/月;保育员工资29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等)。
(二)试用期满且通过考核后,薪资待遇按幼儿园薪酬制度执行,享有五险一金、工作餐等员工福利。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 8:30-12:00,14:30-18:00 (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邮箱:24714282@qq.com
(三)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厨师需厨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
咨询报名电话:陈老师:13600897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