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心医院关于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补招募的公告
遂宁市中心医院
按照《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医院现公开补招募23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部分非医学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以下简称“公卫岗”,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两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本次招募)等。同等条件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优先招募。
(二)招募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即1996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 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二、招募计划

三、工作期限及内容
(一)工作期限:招募人员服务期为1年。
(二)工作内容:主要为医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确保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等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等岗位。
四、报名须知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范围、条件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周四)24: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登记,线上登记需完成以下两个环节,缺一不可,最终资格认定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
-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v.wjx.cn/vm/eekLhSf.aspx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未提交成功视为报名失败。
- 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报名材料(详见下文)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ns120hr@163.com,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岗位-专业-姓名”,如“医疗卫生辅助岗-护理学-张三”。

五、现场资格审核、准考证领取
线上报名登记成功的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6年7月30日(周四)08:30-11:30。
(二)审核地点:遂宁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五楼第一学术厅。
(三)线上报名提交及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 (请点击下载填写)。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 学历(学位)等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学生证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并最晚在来院办理入职报到时提供第(1)条中相关材料,否则将视为不满足招募条件,取消招募资格。
(3)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须提供公卫岗服务协议原件、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未就业证明(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证明: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查询下载打印)。
- 若报考人员属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条件。
- 若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扫描件。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六、招募考核方式
(一)主要是对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知识等方面,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面试具体安排:
- 时间:2026年7月30日(周四)14:30开始。
- 地点:详见准考证。
-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对应招募岗位人数的应聘者为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在医院官网及河东院区科教大楼1楼公示栏公示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与递补
-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正式招募
(一)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在医院官网及河东院区科教大楼1楼公示栏公示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募:在招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体检不合格者。
九、政策保障
(一)签署协议:同医院签署《医疗卫生辅助岗志愿服务协议书》。
(二)待遇保障: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个人履职考核情况适当浮动。
(三)退出机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
- 协议期满;
- 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 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 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入职报到
拟招募人员应在约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内来院办理入职报到手续,未按时来院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若报到时未按《招募公告》中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 参加招募者本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 如有疑问,请联系:0825-2292610。
-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科教大楼501办公室。
- 未尽事宜以遂宁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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