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设莲花苑新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内科或全科医师(2名)、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医师(1名)、药师(1名)。
(二)招聘人数:4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有意愿长期从事全科、中医、药剂岗位工作。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学历、职称等相关要求:
- 医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大学及以上,初级(执业医师)职称及以上,户籍不限。
- 药师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初级(药师)职称及以上,中药师优先,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无精神疾病史)。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8日(8:30-11:30,14:30-17:30)。
-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三楼办公室(公安医院西侧)。
详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育仁巷19号楼1号院。
- 报名材料: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含有户别、户号、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页;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视同原件)、本人页和本人变更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需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结果,收到反馈结果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及操作考试
- 笔试及操作考试采取百分制,由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操作考试。
- 笔试及操作考试内容:各专业知识、专业操作。
-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参加笔试和操作考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占30%,操作考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进行一次操作加试)。
各环节及综合成绩均在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张贴公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布信息。
(五)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由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须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聘用计划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
四、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拟聘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一)用工形式
本次聘用人员与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到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莲花苑新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工作。
(二)薪资待遇
月工资收入=基本工资+夜班补贴+法定节假日补助+饭补+交通补助等。
根据医师、药师各级职称,分档设置月基本工资。
(三)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政审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招聘工作公告通过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各环节及综合成绩、相应名单在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报考材料仅退还原件材料。
咨询电话:69181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附件: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