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雨事招公告﹝2026﹞2号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17名,备案制18名,备案制员额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
-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 2027年1月29日,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7年1月29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报名网址(https://njrsks.net/)进行报名。
- 报名时间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至2026年7月29日16:00。
-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至2026年7月29日18:00。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6年7月30日11: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6年7月30日12:00。
报名人员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 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至7月30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有关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将及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7月30日14: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部分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南京市雨花医院的精神科(1)、精神科(2)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5:1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根据笔试实际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 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 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和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备案制、备案制员额人员待遇按照雨花台区备案制、备案制员额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表格内容]
雨花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雨花台区卫生监督所) 任琳君 025-52401279 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 彭 科 025-52453543 南京市雨花医院 漆小华 025-52883191 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吴金丽 025-52400959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魏俊玲025-52897869 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春云 025-52808662 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储 楚025-86732242 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丽娟 025-82211611 雨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汪甜甜025-86701180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883316;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883275;南京市雨花台区纪委监委:025-5288315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