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各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参考附件1)。
- 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 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71号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人力资源科(行政办公区)
- 报名提交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纸质版《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4)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如专业方向、规培证、资格证等),提供相应证明、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证明需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5)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科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医院官网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考核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含心理测评专家1名)。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所有面试人员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医院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医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录取线分数不得低于80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 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 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 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026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