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一、招聘总则
(一)制定依据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院精神卫生专科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业务副院长1名,为规范招聘全流程管理,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聘原则
-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
-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从严开展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标准;
- 坚持诚信报考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实报考随时取消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业务副院长,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及失信不良记录;
- 品行端正,恪守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并全面履行业务副院长岗位职责;
-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公开招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岗位任职资格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现任或曾任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管理岗位;
- 持有精神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 具备10 年及以上精神卫生临床工作经验;
- 年龄50 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予聘用:
- 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 曾被开除公职、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 规培、进修未结业,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处于禁考期限人员;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记录且期限未满的;
- 存在精神疾病病史,无法正常履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人才激励政策
(一)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现行薪资方案执行;
(二)安家费参照海南省“好院长”“好医生”引进标准50万元,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正式聘任后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安家费;服务时间少于8年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给发放部门。
五、招聘实施流程
(一)信息发布
- 时间:2026年7月22日起
- 发布途径: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 发布内容:招聘公告、岗位条件、报名材料清单、报名表附件、咨询电话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组织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9日,线上报名、现场报名同步开展,逾期不再受理;
- 线上报名:应聘者将完整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ey32316999@163.com。
- 现场报名地点:医院综合行政办公室
- 咨询联系方式:0898-32316006;
- 报名材料(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印的招聘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近期证件照、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对应资格证书、工作及任职证明;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 报名要求:报考全程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本人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材料不全、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面试
- 组织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 考核形式:现场答辩;
- 考核时间:2026年7月31日,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 考核内容:职业道德、精神卫生专业知识、医院运营管理、业务统筹、应急处置等综合履职能力;
- 计分规则: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成绩并列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两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 体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考察,重点核查思想政治表现、医德医风、工作履历、遵纪守法、履职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 公示途径:医院微信公众号;
- 公示时长:5个工作日;
- 处置规则:公示期内仅受理实名举报,经核查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存在存疑事项的暂缓聘用;公示期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规则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办理
- 拟聘用人员须按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本次聘用。
- 本次聘用签订8年期劳动合同,设置6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须严格依规履职、秉公办事、公正履职,严禁徇私舞弊、隐瞒信息、违规操作。
(二)报考人员严禁弄虚作假、考试作弊、隐瞒相关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清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
(三)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群众监督,监督咨询电话:0898-32316006。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考生谨防各类虚假培训、诈骗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相关证件遗失的,可凭派出所出具、带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与本次报名及面试环节。
(二)辅修、第二学位报考资格认定,严格以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信息为准。
(三)国内学历统一依托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带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认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认证材料。
(四)本次招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全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与媒体监督。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