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的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
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托管医疗机构,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59人(医师24人、护理25人、技师10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取得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前;
-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 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月31日12:00止,逾期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再受理。
-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到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干部人事部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书院街181号)或投递邮箱报名(邮箱地址:3622466911@qq.com);信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 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规培证明)、聘任文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注明工作岗位)。因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齐材料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招聘单位预留的方式线上(电子邮箱投递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及岗位职责,由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资格初审。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负责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及科室发展需求择优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等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
- 初试
初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初试不设开考比例,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由综合测评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
初试结果及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是否通过初试,未及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初试仅作为能否进入复试的依据,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
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 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复试结果按照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 考察
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或行业用人标准进行。
- 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如反映问题,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试、复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28-87881620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8-87875649(中共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
(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