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8-06 10:13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招聘岗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聘基本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执业处分记录;
- 身体健康,符合医务人员体检标准,能服从医院科室轮岗、夜班排班;
- 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 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至40周岁;
- 凡是应聘材料弄虚作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天,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报名方式
-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到我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或者发送个人简历至电子邮箱:rsk8209691@163.com。
- 报名联系电话:0776-8209691。
招聘方法
(一)面试
- 面试分值为100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报考人数比例不达1:3的岗位,按差额人数进行面试,但按差额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二)体检
-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工作经验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 体检工作指定在我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体检人选,补足计划招聘人数。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入职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及正式聘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及单位的相关要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单位下发正式聘用的文件。
福利待遇
- 工资待遇标准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 符合我院人才引进对象条件者,享受我院相应人才层次的安家费和租房补贴等待遇;
- 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