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公开招聘5名临床医师公告
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
招聘
临床医师
根据工作需要,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
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5名,具体岗位为:心血管内科医师2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普外(胸外)医师1名,感染科医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被开除公职的;
-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条件
- 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考人员须为1991年8月1日之后出生。
-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 专业分类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招聘程序
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网上报名三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招满为止
联系电话:
13979419716(章老师)
13879414517(李老师)
18070540714(王老师)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八楼人事科809号房间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3979419716@163.com。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考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人事科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3);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规培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 由人事科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适配性等,面试内容结合各招聘岗位专业特点设置。
- 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人事科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 成绩应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试用期人员。
-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组织实施,拟进入试用期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医院将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职业素养、岗位适配度等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结束前,医院将组织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笔试内容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及专业核心知识设置,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六)公示和聘用
-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 试用期人员需在试用期开始前签订试用期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且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笔试成绩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期协议,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
纳入聘用人员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单位按国家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特别提示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全程接受监督。
请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师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
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