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疗医技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2026年度黄石市妇幼保健院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黄石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公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同时为湖北理工学院附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医院承担黄石及周边区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技术指导、质量考核与业务管理等公共卫生职能,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妇幼保健系统第一方阵。医院是首批爱婴医院、华中地区首家通过JCI认证的妇幼保健机构、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顺利通过HIMSS6级评审与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建有湖北省新生儿急救转运中心黄石分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黄石市重点实验室、黄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黄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黄石市新生儿科医疗质控中心、黄石市妇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黄石市妇幼健康质量控制中心等多个区域性医疗保健技术平台。是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湖北省产前诊断机构、湖北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黄石市儿童康复中心、湖北省残联“0-6岁抢救性康复工程”训练基地、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协同单位、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湖北省儿科医疗联盟成员单位、湖北省妇幼健康联盟成员单位、黄石市妇幼健康联盟理事长单位。在国家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医院获评A+等级,位列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首位。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与工作开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医技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诚邀有志于妇幼健康事业的各界英才踊跃应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情形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 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 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诚信要求
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对弄虚作假、在考核环节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应聘程序
简历投递→资格审核→组织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简历投递
- 投递渠道:采取邮箱投递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招聘专用邮箱:rsk@hsfybjy.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姓名+应聘岗位”: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仅医生岗位)
⑤职称证书(如有)
⑥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仅医生岗位)。
- 资料要求:简历内容需真实、准确、详实,清晰体现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相关表现。若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关键信息或误导审核判断的,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止。
(二)资格审核
医院将根据邮箱接收的应聘材料开展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若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安排及笔试面试规则
- 时间与地点: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 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免予笔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生排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 笔试规则: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足1:3,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 面试规则: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方式进行。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 录取排序:任一环节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招聘计划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名。
-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招聘期间请勿随意更换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或心理测评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入职
医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发现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及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年龄等条件由黄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中根据应聘的实际情况,医院可核减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在各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或补录。
咨询方式
人事科教科:0714-635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