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6年自主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至2008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1日至2008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6年度入编自主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 失信被执行人;
-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医学院人事处官网、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官网、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8:00至2026年9月4日18:00。
-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须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76620484@qq.com(邮件标题格式:2026自主公招-报考岗位-姓名),除个人简历以PDF附件形式发送外,其他资料均直接上传至邮件正文。请勿重复投递。

- 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②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③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⑤最高学历专业方向证明(岗位无专业方向限制的可不提供)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⑦医师规培证⑧个人简历。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要求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在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具体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 博士
博士研究生采用面试考察方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和仪态仪表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等要素,根据需要也可与讲课、现场操作等其他方式相结合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
- 硕士
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应聘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本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销。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因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应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 博士
博士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 硕士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经医院研究同意,上报主管部门后在西安医学院及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医院根据《关于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76号),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要求,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持相应材料来医院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录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三、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重要提示
- 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 考生如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出复核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 考生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自主公开招聘全过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77号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住院楼9楼925房间)
办公电话:029-85225954
15332373660
电子邮箱:576620484@qq.com
医院官网:http://www.xy3fy.com/
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26年8月14日
附件: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6年度入编自主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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