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简章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为充实我院康复医疗人才队伍,满足基层康复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务会研究并报县卫生健康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康复治疗技师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康复治疗技师1名。
(二)报考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康复治疗技术;
- 具备一定的康复临床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7:30-11:30,14:30-17:30)。
-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上及委托他人报名)。
- 报名地点: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23-55324120。
-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经资格初审后现场填写)。
(二)考试考核
经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试考核场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考试方式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另行确定。
-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到或超过8: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笔试(占40%):专业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为康复治疗技术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占60%):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等。
-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未达到8:1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相关部门了解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在县内是否有正式编制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按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卫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卫生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面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招聘以简章为准,未尽事宜由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55324120。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