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2026年第一次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嵊州市人民医院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表格内容]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放射科 1 研究生: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 药剂科 1 药学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二、招聘基本条件
-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 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逾期不再受理。
- 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民医院11号楼三楼组织人事科 (嵊州市三江街道丹桂路666号)。联系电话:0575-83022199。
-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需随带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1份,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确认取消报考资格;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医院新员工上岗前健康体检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栏及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 本次招聘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在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官网(https://www.zdyyszfy.cn/)上公布。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22199(嵊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