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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襄阳市中心医院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襄阳市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8-17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提升我院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强化精神科专科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 现役军人。
  2. 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主要招募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报考者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所有报考者涉及专业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

所有报考者若截至2026年7月31日,年龄超过岗位要求则不可报考相应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考生选报岗位,填写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2.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投递至邮箱87794857@qq.com。
  3. 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报名要求

  1.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考生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3.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我院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8月17日-8月21日
  2.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考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笔试实行分类分卷命题,按岗位类别差异化设置考核内容:医师岗位统一使用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心理治疗师统一使用心理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护理岗位统一使用护理专业基础知识试卷,考题均设置为客观题。考试时长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时间:2026年8月25日上午08:30—10:00。

地点:襄阳市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六楼(襄城区营盘路4号)

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成绩

完成笔试阅卷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襄阳市中心医院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开考比例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岗位,经我院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批准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相关事项

面试前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1.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2.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满足《岗位表》中设置的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设置优先条件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我院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与备案

(一)我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在我院或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需注意,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编外聘用。

(一)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后,我院将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院将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 如遇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襄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2.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襄阳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如遇问题,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谢老师:0710-3511271,纪检监督电话:0710-2767006。
  3.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如遇问题,请联系伍主管:0710-3602679、15587750730;高经理:15507270027。

附件:1.襄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

  1. 襄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精神科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襄阳市中心医院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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