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8-18 17:59

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2026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河北省 · 衡水市 · 冀州区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8-18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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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共18名。

招聘岗位表:![](//cdnyy.ehafo.com/hiring_notices/e3b0c44298fc1c149afbf4c8996fb924.png)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衡水户籍(含辖区内各县市区)或长期居住地在衡水辖区内;

(六)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以内(199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七)2026年度结束规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其他尚在规培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可任选一个方式进行报名。
  2. 线下报名地点: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门诊楼627人事科(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和平西路173号)

线上报名邮箱地址:hssdlrmyyrsk@163.com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8日,线下报名限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程序

  1.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方案,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其中3、4、6、7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交)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毕业交);

(6)普通高中毕业证;

(7)招聘条件中对执业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交执业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2026年当年完成规培暂时无法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8)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作出承诺且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否则视为弃权。

线上报名的考生按上述顺序将报名资料的原件电子版照片打包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

  1. 院方进行资格初审,8月29日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本人,按照要求,线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2. 根据通知携带院方要求的证件参加笔试。
  3. 笔试结束后,对入闱人员进行证材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并予以公示。
  4. 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面试。
  5.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 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认真查看收到的短信提醒等,因通讯不畅、个人未查看短信等原因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内容及规则

  1. 招聘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证件审核。笔试人数如达不到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 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

(六)录用

  1.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区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签订录用意向书,后续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弃权的,可根据总成绩进行递次补录。
  2.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3.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 临床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专硕、已规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不含入职后再取得相应硕士学位人员),一次性给予8万元就业安家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8690199、15075896931(张主任)

单位网址:http://www.hssdlrmyy.com/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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