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8-21 16:32

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募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公告(第三轮)

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所在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青羊区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8-19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岗位

共计招募3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岗位表》:

招聘公告图片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1.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2. 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1. 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的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对招募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中心:028-86748422,不符条件者,请勿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报名表》(下载链接:报名表.doc)电子版和本人签字按手印的PDF版。
  2.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服务协议签订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证明(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岗位所需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项目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社保证明(自毕业之日起至今)。
  5. 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未提供视作不符合优先条件)。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提交至中心单位邮箱:qyqsyy@163.com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中心组织实施。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二)报名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总分共计100分,70分及以上视为面试合格,低于7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中心于面试结束后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电话接听。

七、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工作服务单位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募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被招募者自行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至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募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须在合格线70分及以上)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我中心对外公示平台公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报到入职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心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所有相关公告均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本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