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8-25 17:08

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二)

所在地区
浙江省 · 宁波市 · 象山县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8-25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制外人员41名,纳入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 户籍不限。
  2.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和工资待遇等详见《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 报名地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详见附件1)。
  4.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色正面近照1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1.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对象报名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 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职编外(劳务派遣)职工不得报考。
  2.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 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报考不作资格证书要求岗位的2025届、2026届毕业生,须分别在2027年12月31日前、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 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各用人单位。
  6. 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8。

附件: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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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