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8-27 18:29

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引进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遴选公告

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高昌区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9-04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优化辖区基层医疗资源配置,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可及性,依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6〕7号)及《高昌区引进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方案》,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社会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投入点位

本次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共2个,具体点位:

  1. 高昌路街道友谊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点位需设置在友谊巷社区管辖范围,选择居住区较为集中的位置(军民共建路以南,绿洲西路以北,西环中路以东,车师路以西)。

  1. 高昌路街道丝绸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点位需设置在丝绸路社区管辖范围,选择居住区较为集中的位置(高昌北路延伸段以西,丝绸大道以北,宋峰物流蜜洲果业以东)。

二、准入条件

  1. 公益属性要求:恪守基层医疗卫生公益属性,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兜底服务任务,坚持居民健康需求导向,能够提供便捷、优质、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主体资质: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无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医疗安全事故责任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3. 人员配置承诺:中标后服务站须配备不少于2名执业医师(优先配备全科、中医专业人员)、2名注册护士、1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全部从业人员具备对应执业资格,本服务站注册,做到人岗对应、在岗履职,人员配置满足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
  4. 场地设备承诺: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执业场所符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全科诊疗、治疗处置、药品药房、公共卫生、观察输液等功能科室齐全,配齐诊疗、急救、消毒设备;设置独立中医服务区域,配备持证从业人员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场地由中标方自行落实解决。
  5. 信用合规:近3年无医保违规、偷税漏税、卫生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医药领域失信名单。
  6. 优选加分条件:具备医药行业5年以上经营经历的企业,综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三、提交材料

(一)申报需提交材料

  1. 社会力量遴选报名申请书(写明申报点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意愿,加盖公章);
  2.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 信用记录相关证明;
  4. 拟用于举办站点的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5. 拟配备医务人员执业资质、职称证明;
  6. 设备配置方案、运营服务实施方案;
  7. 其他需要补充的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PDF版光盘拷贝)。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

公示期结束后,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对报名主体资质、场地、人员、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组建多部门及医疗、公卫专家评标委员会,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候选举办主体。拟确定中标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遴选及中标资格。
  2.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场地由中标社会力量自行解决,政府依据服务数量、质量开展结算,不承担场地建设相关费用。
  3. 中标后须严格履行运营协议约定,落实公益任务,接受全链条监管、绩效考核,存在违规情形将按协议开展扣分、处置直至终止退出。
  4. 本次遴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面反映。
  5.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用。

联系单位:高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莉娜联系电话:0995-8189722

行业监督单位: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5-862319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