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9-02 09:00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营口市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9-07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经市卫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 医院概况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营口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公共卫生为一体的三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创建于1963年,具有60多年的发展历程。医院按照“强专科、小综合”的工作目标,“开放式”办院,实施了“一院二区、协同发展”的布局,占地面积约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编制床位530张,医院职工263人;医院主要开展学科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睡眠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医养结合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35名。(详见附表2)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历。(详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应聘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1)《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蓝底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报专业相关资历原件、复印件;

(6)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后,会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五、招聘基本原则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现役军人;
  5.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附件1:《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2:《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信息表》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人事科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