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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柔性引进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盘山县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盘锦市 · 盘山县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9-04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补齐我县公立医院专科能力短板,提升疑难疾病诊疗能力、三四级手术开展水平和学科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盘锦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支持我省退休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人社〔2022〕18号)和《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盘山县人民医院党委、盘山县中医院党委共同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柔性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退休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两家公立医院中亟需提质、补强、扩容的临床、医技、中医、康复、重症、手术等专业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实际按需引进,不限定具体专科名单,实行按需匹配、精准补短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恪守医德规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 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无严重医德医风问题、无行业失信惩戒记录;
  4. 具备相应专业合法有效执业资质,执业范围与岗位匹配,能够独立开展诊疗、手术、质控及人才带教工作;
  5. 身体健康,能够按约定驻院开展各项工作;
  6. 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禁止聘用的情形。

(二)任职资格标准

本次柔性引进坚持重实绩、重能力、重实效,不唯学历、不唯论文、不唯课题。

  1. 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65周岁及以下,具备二级以上医院学科建设、科室管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突出、建设成效明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放宽年龄。
  2. 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具备相应专业业务骨干工作经历或科室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本专业核心技术及疑难手术。
  3. 退休三甲医院、地市级中心医院资深业务专家、学科骨干,有基层医院帮扶、专科打造、团队培育成功经验的优先引进,条件可适度倾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承担重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
  7.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 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禁止执业、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驻院开展日常诊疗、疑难会诊、复杂手术,积极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补齐县域技术短板。

(二)对照二级医院建设标准,指导科室规范化建设、医疗质量控制和流程优化。

(三)带教院内中青年医务人员,培育本土技术骨干,搭建可持续人才梯队。

(四)完善科室诊疗规范、病案管理、院感及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科室标准化水平。

(五)牵头推动科室业务提质增效,助力医院等级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六)带领科室完成国家二级医院医改绩效考核指标。

五、合作模式与薪酬待遇

(一)本次引才实行柔性合作机制,不纳入事业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

(二)薪酬待遇由医院结合专家资历、驻院服务时间、技术能力、工作成效,通过集体研究自主确定,实行协议年薪加专项绩效模式。设立新技术、三四级疑难复杂诊疗技术手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项奖励,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三)医院提供诊室、设备等工作保障。用人单位与引进专家签订柔性人才引进服务协议及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驻院服务时间、考核指标和违约责任,薪酬兑付、续聘解聘等严格与工作实绩挂钩。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盘山县人民医院官网、盘山县中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9日,截止至9月9日17:00。其中,9月5日、6日(周六、周日)仅接受线上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yn17742700067@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柔性引进学科带头人+姓名+专业+单位(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
  2. 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盘山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008人事科办理(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现场报名均在此地址)。
  3. 报名材料 :

(1)《盘山县人民医院柔性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或下载填写);

《盘山县中医院柔性引进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或下载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学科建设或科室管理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7)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

(8)近期正面同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专家考核

采取综合面谈、专业测评、学科建设答辩等方式进行百分制考核,7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七人专项考评专家组(由四名市级三级医院同专业高级职称专家、两名院内同专业高级职称专家、一名合规管理专家组成)出具书面业务意见并签字。专家名单在考核前保密,考核材料全部签字留存。

(五)背景核查

医院柔性引才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执业经历、医德表现、奖惩情况、行业口碑等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六)体检

体检由具有体检经验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予引进。

(七)确定人选

医院引才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考核结果、背景核查、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八)公示

拟引进人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医院纪检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作为甲方与专家签订柔性服务协议及目标责任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柔性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禁私下洽谈、人情引进、私自许诺待遇,所有事项需经医院集体研究决定。

八、应聘人员须知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安排(含专家考核时间、地点等)将通过盘山县人民医院公众号、盘山县中医院官网另行发布,不再逐一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者务必及时关注,并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医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签约的,解除协议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柔性引才属于医院自主开展的社会化引才工作,由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人选聘用及履约管理。

(二)对出现资质造假、履约不达标、信访异议、协议纠纷等问题的,由医院依据协议和行业规定自主处置,采取限期整改、扣减绩效、终止合作等措施化解风险。

(三)本公告由盘山县人民医院、盘山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盘山县人民医院 、盘山县中医院报名咨询电话:0427-3799010

纪律监督电话:0427-3799420

电话咨询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9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

盘山县人民医院  盘山县中医院

2026年9月2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