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龙里县人民医院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决定开展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其中县人民医院9人、县中医医院7人、县妇幼保健院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14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放宽年龄条件如下:
(1)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对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202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生报名时可持规培医院证明或规培协议,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不予录取。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并于2026年完成规培结业考核的,按照2026年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报考岗位有明确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按岗位条件执行;
- 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 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2:00—5:00;
- 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 报名表(见附件1)1份;
- 个人简历;
- 毕业证书(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 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中要求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生持规培医院证明或规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 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不限底色);
- 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及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决定,招考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需达到60分方为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采取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岗位实际,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医院认定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医共体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顺延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一)政审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二)政审需提交的材料
- 基础信息资料:毕业证书(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内容需清晰体现考生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 征信证明:考生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报告需完整反映个人信用状况,无不良征信记录,需为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有效报告。
- 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社区(村)居委会或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内容需包含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落款日期需为近期。
- 其他材料:如岗位有特殊要求,须按招聘公告补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
-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 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前,将所有政审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资格。
- 考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由医共体总院审定,与该考生解除聘用关系。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考生;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
八、待遇
(一)“备案制”管理人员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灵活用人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所有“备案制”管理人员,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从业务收入中安排预算予以缴纳或支付。“备案制”管理人员享受与正式职工(审批编制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及休假待遇。
(二)临聘人员聘用后享受所在医院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ongli.gov.cn/)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龙里县人民医院职位 谢老师0854-5632160
龙里县中医医院职位 李老师0854-5635878
龙里县妇幼保健院职位 刘老师0854-5637893
- 监督电话:0854-5630533
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