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人才储备培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矿山救护、职业健康、康复、医养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由总院、3家所属医院及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成。医院始建于1967年,前身为宁夏煤炭总医院,2010年正式更名,2020年挂牌宁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获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儿童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编制床位1348张,拥有研究生导师、“塞上名医”等优秀人才,服务辐射银北及蒙西近100万群众。心血管内科、职业病科、骨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率先开展多项复杂诊疗技术,拥有大容量肺灌洗等特色技术。
医院深化多区域医疗协作,柔性引进19个高水平专家团队,拥有多项专业资质并承担多个院校教学任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未来将全力建成省级医疗中心,推进治理现代化,助力健康宁夏建设。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适当简化程序相结合。
(三)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与医院具体落实自主招聘工作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及对象
本次招聘共设置22个岗位,面向全国范围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全部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即1990年9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被开除公职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 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 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 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 现役军人;
- 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
(二)报名。
-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18:00(以提交报名表显示的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
-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每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