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中医医院2026年秋季编外人员公告
河津市中医医院
为保障医疗服务高效开展,结合医院运营实际,经备案审批,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河津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新院于2022年12月1日投入试运行,2023年7月10日举行正式开诊运营暨与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仪式。新院总投资2.4亿元,占地47亩,建筑面积2.41万㎡,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床位253张。医院现有职工252人,拥有硕士研究生21名、省级名中医1名、市级名中医2名,开设临床科室26个,重点特色优势专科6个,其中神志病科为省级重点优势培育专科,脾胃病科、肺病科为市级重点优势专科,康复科、脑病科、疼痛科为医院重点培育特色优势专科。配备西门子1.5T核磁、GE64排CT等68台套高端诊疗设备。是运城市精神残疾评定医疗机构、河津市残联精神病防治定点单位、河津市残疾人鉴定中心、河津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按需设岗、按岗招录为标准,全程规范流程、严格资格审核、透明公正选拔,确保招聘工作合规高效。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共计22名,各岗位具体要求、薪酬待遇及优先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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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
-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轮班、夜班值守、日常接诊等工作强度,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 完全符合对应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硬性要求,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可查;
- 服从医院统一岗位分配、工作调度及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科室工作安排;
- 同等条件下,具备对应岗位一线从业经验、业务能力熟练者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违规解聘人员;
-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 有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不良从业记录人员;
-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人员;
- 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行业规定不得从业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程简化流程、不设固定开考比例,择优招录适配人才,流程为:公告发布→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
(一)报名安排
- 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 报名地点:河津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岗位对应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报名表提前填写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虚假、资质不符、信息隐瞒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综合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两项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笔试:闭卷考试,分岗位命题,重点考查岗位专业知识、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及岗位实操相关常识;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模式,考察专业素养、沟通应变、综合能力、职业操守及岗位适配度。
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体检人员,参照《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逾期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核查个人征信、违法违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操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 公示:考核、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 聘用: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和职能部门签定考评意见,考核合格者,签订院内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统一调配管理。
六、其他事项
- 本次招聘人员为医院自主合同制员工,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绩效、社保等经费由医院自筹解决;
-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续聘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及科室需求续签或终止合同;
- 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津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5160802 13467293953(院人事科)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