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公告
二甲医院
突泉县中医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提升公立医院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突泉县中医医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突泉县中医医院院长(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1名。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 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公立医院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
- 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 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具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创新;
-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 符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国家承认的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 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副院长(或同级副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或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科室主任满3年人员,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担任股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人员,或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满3年人员(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日);
- 男性年龄在58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符合优先条件的不限制年龄)。
(三)优先条件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的;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卫生类专业技术职称的;
- 自治区级及以上名中医、学科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医疗卫生领域荣誉称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受过刑事处罚的;
-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 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上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胜任工作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休息。
- 报名地点: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13室
- 咨询电话:0482-5122707、 0482-5199915
- 报名材料: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按序装订)
①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③个人工作业绩材料(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的重要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荣誉奖励等);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⑤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⑥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
⑦个人任职设想(3000字以内,重点阐述对突泉县中医医院未来发展的规划思路)。
- 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评环节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采取“业绩评价+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业绩评价成绩占50%、面试答辩成绩占50%。
- 业绩评价:由评审组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背景、专业技术水平、管理业绩、学术成果、行业影响力等进行量化评分。
- 面试答辩: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医院管理能力、战略规划思维、中医药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
(三)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任前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县人民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1次。
(五)任前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突泉微讯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任期、待遇与考核
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试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实行院长年薪制,年薪均为税前收入。试用期年薪由底薪25万元、绩效工资10万元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年薪由底薪35万元加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核定发放。入选者如为县外人员,可在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配偶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办理调动接收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已聘任的,解除聘任合同。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选聘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本次公立医院院长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突泉县中医医院院长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