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肿瘤医院招聘公告
绵阳市肿瘤医院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 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下表:
[表格内容]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 1 重症医学科医师 1 38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重症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外科学 同时具备: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规培专业:重症医学科(已取得重症医学专业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不作此要求)。 2 心血管内科医师 1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内科学 同时具备: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规培专业:内科(已取得心血管内科学专业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不作此要求); 3.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学习方向为心血管病相关方向(毕业证已明确方向或学校相关证明)。
三、待遇
- 待遇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
-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对应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2个步骤均须完成)
- 扫描二维码完成报名,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我院将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 邮箱报名:zlyyyb689@126.com(邮件名称:姓名+求职岗位+最高学历+职称)
报名资料(须提供以下证件扫描件,扫描后按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
(5)其他证书。
-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及邮箱信息准确无误,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后续考核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有效,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若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1,即可组织开展考核,并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考核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岗位适配度、职业稳定性及应急处置能力,不指定考试大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参加面试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双向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科室开展双向考察,考察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双向考察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健康体检及心理评估
(一)健康体检及心理评估:双向考察通过者进入体检及心理评估环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本院健康管理中心完成健康体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心理评估。健康体检及心理评估的相关费用均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及心理评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
九、递补原则
若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双向考察、双向考察未通过,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及心理评估、体检及心理评估不合格,或拟聘公示期满后未按要求时间报到入职出现岗位空额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十、公示、聘用
(一)公示:健康体检及心理评估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入职报到: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报到须携带身份证和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含扫描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录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医院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绵阳市肿瘤医院所有。
十三、报名及监督联系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30)
联系人:胡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816—2333689、2324757(监督电话)
特此公告。
绵阳市肿瘤医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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