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9-23 12:41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吉林省 · 四平市 · 伊通满族自治县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09-22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一、医院简介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8年12月,系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经过70多年的发展,现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全县最大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在职职工836人,专业技术人员649人,其中高级职称190人,中级职称176人。

二、岗位详情

[表格内容]

科室 人数 重症医学科 6 眼科 1 CT 3 彩超 2 肾内科 2 神经内科 3 内分泌 2 普外科 4 120 4 急诊内科 2 放射线科 4 儿科 3 肿瘤科 2 肛肠科 3 耳鼻喉科 2 骨科 3 中医科 2 病理科 2 急诊外科 2 消化科 2 神经外科 2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 专业、学历及资格要求:

(1)临床医生: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2)中医医生:中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中西医结合医生:中西医结合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超声科医师、放射(CT)医师: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受理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开始,长期有效。
  3. 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403室。
  4. 报名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份;

(3)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由院办公室、分管科室会同用人科室共同实施,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核查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2. 审查合格者,由院办公室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并告知后续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审查不合格者,当场说明理由,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 面试考官由院领导、院办公室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科室主任、资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考前进行考官培训,明确评分标准。
  2. 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排序→入场答题→考官评分→成绩汇总。
  3.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提问、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医德医风等,时间每人10-15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签字确认。
  4. 如果面试得分并列,以职称资格证高者、报名所用学历高者优先。
  5. 医院根据实际需要,面试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六、体检

(一)体检

  1.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 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片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 体检不合格(如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医疗工作的疾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照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与入职阶段

(一)拟聘公示

  1.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及医院公示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综合成绩等,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公示。

(二)录用审批

  1. 公示无异议后,院办公室提交拟聘人员名单至院务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明确报到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三)试用期管理

  1. 新员工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明确试用期(一般3个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调整)。
  2. 分管科室组织入职培训(医院文化、规章制度、医疗核心制度等),用人科室安排带教老师,明确岗位职责与考核要求。
  3. 试用期内,由科室按月考核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态度等,考核合格者科室负责人在考核表签字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正式录用

  1.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纳入医院岗位管理,享受相应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及职业发展待遇。
  2. 院办公室完善人事档案、签订劳动合同、执业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434-4371266 黄艳秋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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