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09-23 15:42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药剂人员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药剂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事故。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诚实守信。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有药剂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药品调剂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户籍地不限。
-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
薪酬参照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符合上述条件者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药剂人员资格证书递交到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号楼301办公室。
备注:报名表在最后(识别/扫二维码),请您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表格最后的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
- 报名咨询电话:010-69685145。
- 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由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通知。
-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通知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应聘人员提供6个月之内体检报告,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 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其它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 应聘人员由单位聘用后,参照编外人员管理,在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备案。
-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笔试或面试、录用等事项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义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过程中,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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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