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1批)公告
泰兴市人民医院
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兴市人民医院是泰兴地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编制床位1600张,设36个病区。在职高级职称671人,硕士366名,博士58名,硕士生导师33名。2025年全年诊疗人次120万,出院6.58万人次,出院病人手术量2万余台次。医院有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妇科、普外科、肿瘤科、肾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胸外科、儿科)、4个泰州市重点学科和33个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有18个硕士点。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 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 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4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泰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并全程接受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taixing.gov.cn/)。
报名、资料上传及补充信息时间:
2026年10月19日9:00-10月2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0月19日9:00-10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兴市人民医院负责。报名期间,泰兴市人民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初审后48小时内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656255。
-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泰兴市人民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收到资格审核单位的反馈信息,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泰兴市人民医院予以确认。因个人原因错过系统报名时间而无法进行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5)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人民医院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泰兴市人民医院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经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同意后,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及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泰兴市人民医院按程序及时审核。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16:00。
-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11月4日9:00—11月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 资格复审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逾期者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②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③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泰兴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
-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和体检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 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 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泰兴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
面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与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泰兴市人民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泰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56255;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7605005(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7664117(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0962205(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00-11:30、14:00-17:00
附件:
泰兴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