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非编”人员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
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璧南中心丁家街道惠民路238号,地处璧山国际机场核心区,是一所集医疗、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同时承担着全区精神疾病的预防、培训、督导、诊疗、康复、心理咨询等工作任务。
医院共有两个院区,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45张,设有21个门诊诊室、8个住院病区、10个医技科室。专业技术团队280余人,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1人,其中正高5人。
医院配备GE螺旋CT、GE高端彩超、德国艾克松全高清腹腔镜系统、日本富士全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日本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设备,有骨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四个区级重点专科,璧山区首家获评基层胸痛救治单元授牌单位。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人员8人(超声科医师岗1人、中医科学科带头人1人、急诊内科医师岗1人、骨科医师岗1人、检验技师岗1人、精神科医师岗1人、精神科护士岗(男)1人、精神科护士岗(女)1人)。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和要求
[表格内容]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和职称资格要求 1 超声科医师岗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须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2 中医科学科带头人 1 中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具有3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熟练操作针刺等中医适宜技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本科。 3 急诊内科医师岗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急救医学专业。 4 骨科医师岗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急救医学专业。 5 检验技师岗 1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检验技师资格。 6 精神科医师岗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7 精神科护士岗(男) 1 护理学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8 精神科护士岗(女) 1 护理学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0周岁以下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 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技术职称资格。
-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0周岁,在1985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供。
七、用工方式和薪酬
采取单位自聘用工;薪酬待遇面议。
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
(二)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扫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三)录用(试用):
-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理论笔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学历、职称等条件确定出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按照考核方案等额确定出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由党务办公室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四)考核:
试用期满2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转入单位自聘。
- 考核方式及分值
a.科室评分:考生所在科室根据考生平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占20分;
b.笔试评分,占30分。
c.操作评分,占20分。
d.领导评分,占30分。
- 综合各项考核得分,总分未达70分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院纪检组织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招聘单位将根据简历情况择优通知面试及技能考核时间,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璧山区丁家街道惠民路238号;邮编:402764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23-816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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