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医院2027年招聘公告
来宾市人民医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医院2027年度发展规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2027年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方式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方式及计划人数
2027年度计划公开招聘共计46名,其中: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肿瘤科等科室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16名;
- 通过校园双选招聘、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聘消化内科等临床医师28名、护理人员2名。
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招聘、招满即止,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岗位招满可提前结束。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前致电咨询岗位相关情况。公告截止时,仍无人报名或经考核未确定合适人选的岗位,该招聘计划可按程序予以取消。具体岗位、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来宾市人民医院2027年用人需求计划表》。
注:本次为医院自主组织的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不属于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入编考试。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能够完全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工作职责,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恪守医德医风,具备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职业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技能或其他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部认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验。
(五)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资格证书取得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如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5日后出生;43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5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5日后出生;53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15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六)2027年需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人员,须于2027年10月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书;202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保证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载明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 存在医德医风重大不良记录、负有医疗事故主要及以上责任记录的;
- 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医院)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双选会+ 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
(一)校园“双选会”招聘
医院拟赴重庆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桂林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参加秋季校园双选会,现场接收简历、开展初步资格核验,组织面谈或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备选人选。
通过双选达成意向人员,仍须完整履行体检、考察、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委会审定、公示等全部招聘程序,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社会公开招聘
校园秋季双选会结束后,尚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转入社会公开招聘继续实施。
- 报名方式及要求
(1)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来宾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行政办公楼四楼)。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组织人事科邮箱:lbsrmyyrs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应聘科室-岗位类别-姓名,示例:肿瘤科-医师-张三”。
(3)填写《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内容须真实、完整;相关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包括:
①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电子学历备案表;
③在校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④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⑥工作证明、论文科研材料、获奖证书等(获奖证书不超过3页)。
未按规定填写报名表、材料不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无效。所有证件原件,须在面试前按通知要求提交核验。
-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岗位同时报考或重复投递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前请认真研读岗位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后再提交材料;因个人误报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 资格审核
医院组织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审核结果、考试安排等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耐心等候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通过审核或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 考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组织形式: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24人(含24人):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
(2)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24人:增加笔试,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
笔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分值权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时间地点,以正式考试通知为准。
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面谈+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对应岗位公告或通知为准。
-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重点核实: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医德医风、专业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等。
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递补至第三名);递补后仍然不合格或放弃的,该岗位可按程序取消招聘计划或重新启动招聘。
(三)体检
根据双选意向、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后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会议审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院党委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内部OA系统、院内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级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间接受干部职工及社会监督。公示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入职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科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到:
(1)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同违约,按双双(三方)签订的协议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2)非应届人员:原则上应当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报到;确有特殊事由需要延期报到的,必须提前向组织人事科书面申请并经医院同意,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入职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医院正常工资、绩效、福利等待遇以外,还可以享受如下引进待遇(其中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医院另有激励举措,具体面谈):
[表格内容]
人才层次 条件要求 购房补贴 (万元) 一次性安家费 (万元) 人才补贴 (元/月,发放60个月) 第一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 75 30 2000 第二层次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 30 10 1500 第三层次 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12 8 1000 第四层次 非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生 3 1 500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当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查实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医院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主动如实报告;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严格按回避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来宾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东159号
联系电话:0772-4225177(唐老师)
联系邮箱:lbsrmyyrsk@163.com
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