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临床医学专业聘用制人员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适配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专科学科发展规划,进一步夯实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与诊疗水平,经医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名额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若干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岗位履职能力。
(二)身心健康,符合临床医学岗位从业身体标准,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残疾、癫痫、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岗位禁忌类药物过敏史,能够完全胜任临床诊疗工作。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机关、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在编、在岗聘用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确保入职手续可正常办理。
(五)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持有有效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从业条件。
三、学历、专业及职业资格要求
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专业匹配岗位从业要求。
四、招聘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岗位认知、沟通能力、职业适配度及综合素养进行综合考评,择优录用。
五、试用期管理
(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录用人员,自入职之日起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前,全程视为试用期。
六、薪酬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内医师薪酬参照医院在职正式职工薪酬标准执行。
(二)转正薪酬: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照医院在职职工档案工资标准核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三)绩效待遇:录用人员具备独立顶岗工作能力、可独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后,享受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四)福利保障:在职期间各项福利待遇等均参照医院在职正式职工标准执行。
(五)其他待遇:未尽事宜按照医院人事管理及薪酬福利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七、聘用合同签订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考评合格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确立聘用关系,同步开始享受社会保险(五险)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报名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线上审核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自主选择报名渠道。
(三)报名所需材料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1);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已取得相关证书人员提供);
- 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 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 网上报名:将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为同一压缩包,以姓名+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tgrmyyrs@163.com。
- 现场报名: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前往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提交、审核报名。
(五)咨询联系方式
人事科咨询电话:0354-6233665
九、体检安排
拟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入职后一经查实应聘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类疾病、隐匿性疾病及其他无法胜任临床岗位工作的疾病,医院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予以解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报名、考核、体检、录用、入职全过程。全程严格核查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资质证书、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资质不符等问题,立即取消其报考及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