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精神科医师岗1人
应聘人员应具备:①全日制本科学历与相应学位,精神医学专业②具有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③年龄在38周岁以下,④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二)驻公安局监管场所卫生所(办案中心)医师岗(1名)
应聘人员应具备:①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②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③年龄在38周岁以下。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 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岗位要求。
- 热爱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主动性强,工作细心严谨;能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能适应工作环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相关岗位工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如“38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9周岁,即在198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
待遇
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
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截止时间以医院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报名岗位的招聘条件,附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④执业证书复印件;
⑤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规培合格证书复印件(精神科医师岗需提供);
⑥《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六
招聘形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照不低于1:3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1:2。取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如出现并列第三名的,均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三人的,均进入面试。最终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依据应聘者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特殊说明:因医院多次发布以上岗位招聘信息,一直未招聘到合适人选,若以上岗位各只有1人报名应聘,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
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院纪检室监督下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
体检
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考生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职体检。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
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相关手续,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中段218号
咨询电话:023-43789060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受理部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43301587
邮箱:22173156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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