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总医院关于公开招聘体检科导检员(编外)的公告
新平县总医院
新平县总医院关于公开招聘体检科导检员(编外)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体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县域各族群众的体检就医体验,经新平县总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体检科导检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体检科导检员(编外)
- 招聘人数:2名,男女各1名。
- 户籍要求: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气质亲和得体,身体健康。
- BMI(身体质量指数)需保持在健康区间内(18.0<BMI<24.0);
- 女性建议160cm及以上,男性建议170cm及以上(仅作为优先考虑因素,非硬性筛选条件)。
- 普通话标准流利,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听懂当地方言者更佳。
- 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快速上手体检信息系统。
- 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抗压能力强。
- 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医学专业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 身体健康,具有与岗位匹配的身体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 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 在读的学生。
- 现役军人。
-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 医共体内在职人员。
四、岗位职责
- 导检服务(核心):负责体检客户的前台接待、体检单打印与核对、科室指引与流程讲解,确保客户体检路线顺畅。
- 流程管控:合理分流各科室候检人数,灵活调配资源,减少客户排队等待时间,妥善处理现场突发投诉与纠纷。
- 健康项目推介:在导检服务过程中,根据客户年龄、性别及基础套餐内容,主动、适度推介个性化加项项目。
- 环境维护:负责导检台及候检区域的整洁、物料补充及基础设备维护。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平县总医院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26日,8:00—11:30,14:30—17:30。
- 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不退还)报名,并提供原件查验。可由他人代理报名,但须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 报名地点:县总医院北院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东侧101室人力资源部。
- 联系电话:0877—7024402。
- 报名时请注意扫码加入“导检员招聘工作”微信群,后续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微信群内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 笔试(占总成绩60%)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公共服务意识与职业素养、沟通与应变能力、基础医疗常识与体检流程、营销意识与话术设计等。
(3)笔试入围面试规则: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8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男女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取前5名进入面试;某性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的,该性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 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演练,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通过规则:男女分别按面试成绩排序,结合笔试成绩计算综合分。
(3)综合分计算公式:笔试×60%+面试×40%。
- 男女分别排序,不跨性别横向比较。各性别综合分第1名录用,第2名作为备选。综合分不低于80分方可录用,宁缺毋滥。若某性别无合格人员(综合分低于80分),则该名额暂缓录用,启动补招。
- 若综合分相同且影响录用,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微信群内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医疗卫生行业工作要求,增加必要的传染病相关检测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扣除社会保障缴纳部分后,实发基本工资按新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待遇参照用人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自报名起至正式聘用前),如有人员自愿放弃或经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同性别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按程序进行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
七、纪律与监督
-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总医院纪委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 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参考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移交总医院纪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后续环节中如有自愿放弃者,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 报到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再次核查。
- 本公告由新平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咨询电话:0877—7024402
- 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请扫码加入“导检员招聘工作”微信群。
新平县总医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