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9月,是淡澳区域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与教学工作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和职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1.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另行见医院2027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三、薪酬待遇
(一)编外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各院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可按规定办理人才落户以及市、区人才卡,按照人才相关政策享受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配套服务。
(三)符合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惠州市人才补贴。
(四)符合惠阳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
以上薪酬待遇具体以当年现行政策文件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有公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被开除公职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 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签订协议(应届)或合同→办理入职
(一)报名
-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
-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见下方链接)报名,报名事宜详见公告附件2:《招聘系统使用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招聘系统链接:http://183.236.106.124:8081/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下载填写后上传PDF格式文件);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其他奖励性证明材料。
-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重复报考的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在招聘系统及个人简历上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及时留意手机短信及招聘系统内的通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如因应聘人员未上传或上传的证件无法佐证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的,视为不符合岗位条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凡与我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附件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中进行说明,不得漏填。应聘人员对《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初筛,资格初筛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核
- 临床、医技、行政辅助岗位:采取笔试(合格线:60分)、第一轮面试(合格线:75分)、科室技能操作考核(按合格线:60分)、第二轮面试(合格线:75分)环节进行考核,聘用标准:以上考核环节均合格的前提下,分数计算规则:笔试*0.4+第一轮面试*0.2+科室技能操作*0.3+第二轮面试*0.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上述临床、医技岗位应聘人员属高级职称或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免除笔试。分数计算规则:第一轮面试*0.2+科室技能操作考核*0.4+第二轮面试*0.4。
- 后勤保障岗位:采取第一轮面试(合格线:75分)、科室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60分)、第二轮面试(合格线:75分)进行。聘用标准:第一轮面试*0.2+科室技能操作考核*0.4+第二轮面试*0.4。
以上成绩考核均为100分值,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次,如免笔试的,则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次。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 根据通过考核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 体检合格、公示及考察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书面征得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机构。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各院区内相关管理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各院区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