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临清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七)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八)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11月2日之前取得。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十一)不能应聘的情形:(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11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11月2日11:00-11月7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本次招聘设置事业编和备案制岗位,每人限报事业编或备案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1月2日11:00-11月7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以及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11月2日11:00-11月7日17: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6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注意留存,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报名网站。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11月5日9:00至11:00拨打0635-7101857,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取消或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要求,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按岗位性质分类进行命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应聘岗位计划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复审
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管理权限,依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在考察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书面考察结论。
(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择期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临清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备案通知书》,凭《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附件1:2026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6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咨询电话:0635-7101857;监督电话:0635-7101860。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