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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简章(2026年10月更新)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叠彩区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10-28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

[表格内容]

序号 系列(类别)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方向 其他条件 1 妇产系列 学科带头人 2 妇科、产科、产前诊断、遗传代谢实验室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科室管理及运营的实践经验; (2)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达到博士同等学力水平; (3)近5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经认定为自治区级或省级高层次人才。 2 儿科系列 学科带头人 2 儿科、中医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康复 3 外科系列 学科带头人 2 普通外科、乳腺 4 内科系列 学科带头人 2 心血管、消化、内分泌 5 五官科系列 学科带头人 2 口腔、耳鼻喉 6 中医系列 学科带头人 1 中医 7 青年博士 不限 不限 不限 年龄不超过35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

[表格内容]

序号 科室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1 超声医学科 医师 2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超声工作经历者优先 2 内分泌/消化/风湿免疫/血液/肾内科 医师 1 内科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完成规培,肾内科方向 3 心血管/神经内科(老年病区) 医师 1 内科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主治医师及以上,能够独立开展心脑血管介入诊疗操作 4 药剂科 药师 1 临床药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年龄不超过28岁 5 眼科 医师 1 眼科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6 产科 医师 1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7 孕期保健科(产科门诊) 技师 1 生物信息技术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英语六级,熟练掌握人类基因组数据分析,具有一定临床遗传知识 8 —— 护理 3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及岗位适配能力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较高的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所有岗位入职前须取得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医院根据简历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和面试,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长期招聘,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应聘人员填写《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博士应聘报名表》,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lfyrsk@163.com)。

四、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1. 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2. 医院职工依规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伙食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
  3. 医院每年为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核通过即可入编。

(二)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除享受上述基本待遇外,叠加享受以下专项支持政策:

  1. 学科带头人可享受30万元—80万元人才补贴及2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青年博士可享受30万元人才补贴及1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特别优秀人才可 “一事一议”,另行协商确定支持政策。
  2.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
  3. 医院协助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各类人才计划,享受相应津贴补助、住房、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
  4. 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存在信息不实、伪造证件、刻意隐瞒或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体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84201

邮箱:glfyrsk@163.com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附件: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6年10月28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