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6年11月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为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响应国家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号召,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拟招录84名见习人员。
一、招聘原则
我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见习医师、技师、药师、护理人员、病案室及司法鉴定助理共计84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和政策规定;
- 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中关于见习人员的规定:云南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满,达到规定的要求,准予结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学生。2年内指的是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起算日期,延续至两年后同一日期的前一天进行计算。
未就业指的是本人毕业后从未有过就业记录(就业登记、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备案、缴纳住房公积金、工商注册登记等),且目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状态为失业或求职;
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开始日期(2026年11月9日,即2024年11月9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可报名)。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6年11月见习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约定服务期未满或仍处在聘用中的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6)现役军人、在其他单位见习过或正在见习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9—10日 08:00-12:00,14:30-18:00
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二)报名方式
- 本次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详见报名材料),交至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见习岗交至护理部初审)。
- 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名一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
护理见习岗:云南省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4层大会议室。
其他见习岗位:云南省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4、12-5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 个人简历;
- 身份证;
- 毕业证和学位证(专科学历的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相关证明);
- 承诺书(附件2);
- 护士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往届毕业生按需提供);
- 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
- 其他材料
注意:报名现场须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请提前准备。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综合考核及成绩公告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方式
- 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科负责通知考生。
- 本次招聘采取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初试不设开考比例,并按初试成绩1:2进入复试,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复试。
- 考生请自带操作服备考操作考试。
- 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进入复试人数区分,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2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考核成绩根据岗位类型实行差异化占比,具体如下:
(一)医师岗、技师岗
考核包含理论考试、结构化面试和操作考核,分数占比分别为:理论考试30%、结构化面试40%、操作考核30%。
(二)护理岗
考核包含理论考试、结构化面试和操作考核,分数占比分别为:理论考试30%、结构化面试20%、操作考核50%。
因本次护理见习岗位招聘人数较多,为方便考核,当出现报名人数较多的情况,面试环节分为内科护理见习岗A组、B组以及外科护理见习岗C组、D组进行。面试分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各组资格条件、面试题本、考官评分标准一致。各组招聘名额按实际到场人数比例均分。分组仅用于分散单场面试考务压力,不改变岗位资格条件和考试内容。
录用后均需服从医院统筹安排。
(三)药师、病案室及司法鉴定助理
考核包含理论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为理论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完全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成绩公告
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汇总,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综合考核成绩公告。医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录用或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由医院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根据综合考核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正式录用,与其签订《见习协议》。
根据工作要求,见习岗人员调配要服从医院安排。
八、薪资待遇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和《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2139022(人事科)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2层人事科办公室(12-4、12-5)
十、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691-2123013(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4层纪检监察科办公室
十一、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十二、医院简介
详见医院官网:http://www.xsbnzyy.cn/index/article/onecontent.html?parent_id=21&son_id=22&level=off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6年11月见习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 承诺书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