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报名招聘本站收录于 2026-10-29 16:03

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天等县
报名状态
即将报名
开始时间
2026-11-01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镇实际,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村医生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保持一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意愿;

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生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服从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接受乡村一体化“六统一”管理。(二)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全日制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但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三)年龄要求1.

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本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镇、熟悉村情民情、能使用当地方言沟通者;

具有3年以上乡村医生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经历者;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适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工作者。(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不满2年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已在其他乡镇受聘为“乡聘村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四楼院办公室(地址:天等县福新镇挂榜街202号);网络报名请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xwsy357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乡村医生报名”。(二)报名须提交材料

《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三)资格审查由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后续考试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临床思维、沟通协调能力与岗位适配性,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设置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五)体检与考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等。(六)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及卫生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主要岗位职责

承担所在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急诊急救及转诊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报告等工作;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执行医保报销政策;

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助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村级医疗卫生工作任务。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天等县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须在受聘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1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岗;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负责解释。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四楼办公室(天等县福新镇挂榜街202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71-3590801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