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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省人民医院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报名状态
即将报名
开始时间
2026-11-29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满足医院发展的人员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辽人社发〔2023〕4号)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集中招聘48名合同制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2026年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年满18周岁。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
  4.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日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其中面试前增加技能考核环节。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至11月6日16:00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登陆报名系统(https://socialexam.21wecan.co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2. 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我单位将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 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将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 笔试形式:采取人机对话考试形式。
  3. 笔试时间:计划11月下旬,有关考生笔试要求及具体事项将通过医院官网(www.lnph.com)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分数按照1:4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核人员。护理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技能考核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技能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岗位需求人数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技能考核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技能考核具体要求,成绩及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www.lnph.com)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六)面试

  1.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录用)。如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竟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通过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另行发布。

(七)权重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4+技能考核成绩*0.6)*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总成绩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医院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形式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 考生自报名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核、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核、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 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 报名咨询电话:024-24016568 024-24016099

纪律监督电话:024-24016551 024-24016553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辽宁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9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