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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报名状态
正在报名
开始时间
2026-11-02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以官方为准

为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招聘6人,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乡聘村用。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6年医学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4年、2025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并于2026年6月1日-10月31日前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3.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不得聘用。

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9月至报名前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科除外)的高校毕业生,专业要求见岗位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若公告中无特殊说明的其他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11月5日(不含)之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5日(不含)至2008年11月5日(含)期间出生的,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9:00-11月11日17:00。

报名网站为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ordos.gov.cn),报名时,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注册登录后点击“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与政策咨询电话进行联系。2024年、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简历部分填写档案存放地。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11月5日15:00-11月11日24:00。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11月12日15:00-11月14日8:00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11月14日。

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考区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统一参加考试。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填错信息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此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查询。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2024年、2025年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出具证明的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含)之后。

(6)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部门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机构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产生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旗区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学籍(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并将考察结论报市卫健委备案。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九)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旗区卫生健康委报当地人社、编办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由卫生院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大学生乡村医生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嘎查村卫生室完成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1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管理权限,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聘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十)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公开招聘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77-8588315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510

附件:2026年鄂尔多斯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

公告附件